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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强谊公开披露文件-强谊汽车配件(无锡)有限公司合作伙伴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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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er | KYPC | Date | 25-08-07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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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行为准则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商业生态体系,规范合作伙伴的经营行为,推动公司与合作伙伴在社会价值共创、环境责任共担方面形成深度协同,强化对人权保障与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特制定本合作伙伴行为准则制度(以下简称 “本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与本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所有合作伙伴,涵盖供应商、服务商、经销商等全链条合作主体。所有合作伙伴在合作周期内,均需将本准则作为商业行为的基本遵循,确保合作过程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与可持续发展理念。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合作伙伴应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严格遵循本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将社会与环境责任融入日常运营,通过协同合作共同塑造 “责任共担、价值共享” 的商业共同体。
第二章 社会和环境责任声明与规范的实施
第四条 分享与实施要求
本公司将向主要一级供应商系统传递公司的社会和环境责任声明及配套规范文件,主要一级供应商需建立专项学习机制,确保管理层及执行层全面理解核心内容,并将其转化为具体运营措施。对于二级及以下供应商,主要一级供应商应承担传导责任,推动责任理念贯穿供应链全层级。
第五条 监督与反馈
本公司建立 “定期巡查 + 随机抽查” 的监督机制,对主要一级供应商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主要一级供应商需每季度提交实施报告,如实反馈推进成效与改进方向。若未达实施要求,将启动分级处置流程:首次违规发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暂停新订单合作;累计三次违规的直接终止合作关系。
第三章 人权保障
第六条 禁止歧视
合作伙伴在人力资源全流程管理中,应消除任何形式的歧视性条款。在招聘环节不得设置与岗位无关的限制性条件;薪酬体系需实现 “同工同酬”,禁止因非绩效因素导致的薪酬差异;晋升机制应基于能力与贡献,确保机会均等。鼓励建立多元化员工团队,通过包容性文化建设提升组织凝聚力。
第七条 保障结社自由
合作伙伴应尊重员工依法组建和参与工会等组织的权利,为员工代表提供必要的沟通渠道与协商平台。不得采取威胁、解雇等手段阻挠员工结社,对于员工组织提出的合理诉求,需在 15 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回应并推动解决。
第八条 禁止童工
合作伙伴需建立 “三重核查” 机制防范童工风险:入职时核验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对疑似未成年工的应聘人员进行年龄公证;每半年对员工年龄信息进行复核。若发现误招童工,需立即停止其工作并联系法定监护人,同时配合当地劳动部门做好安置工作,不得变相辞退或隐瞒事实。
第九条 禁止强迫劳动
合作伙伴应明确劳动用工的自愿性原则,不得通过扣押身份证件、收取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制员工劳动。员工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约定自主决定劳动付出,加班需征得员工书面同意且符合法定时限,加班报酬按法定标准足额支付。
第四章 安全健康管理
第十条 安全健康标准
合作伙伴需构建 “预防为主、系统管控” 的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按行业标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定期开展设备检修与维护;为员工提供符合防护要求的劳动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针对粉尘、噪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工程控制与个体防护相结合的防控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健康限值标准。
第十一条 培训与应急处理
建立分层分类的安全培训机制:新员工入职需接受不少于 8 学时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同时制定覆盖火灾、化学品泄漏等场景的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实战演练,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发生安全事故后,需在 1 小时内通报本公司,并按规定配合事故调查。
第五章 环境管理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要求
合作伙伴需严格遵守 “三同时” 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优先采用环保型生产工艺与原材料。在能源管理方面,应制定节能减排目标,推广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应用;在废弃物处理环节,需建立 “分类收集 - 合规处置 - 循环利用” 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留存转移联单。
第十三条 环境监测与改进
合作伙伴应安装必要的环境监测设备,对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指标进行实时监控,监测数据需保存至少 3 年。每半年开展一次环境影响评估,针对超标项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过程需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理,确保改进措施落地见效。
第六章 人权和环境支持
第十四条 咨询支持
本公司设立专职咨询团队,为合作伙伴提供 “一对一” 的人权与环境事务咨询服务。针对合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承诺 24 小时内响应,5 个工作日内提供专业解决方案。每年发布《责任实践指南》,汇总典型案例与最佳实践供合作伙伴参考。
第十五条 培训支持
构建 “线上 + 线下” 培训体系:线上开设责任管理微课平台,涵盖法规解读、风险防控等课程;线下每季度组织行业专题培训班,邀请资深专家进行实战教学。为重点合作伙伴定制培训方案,培训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评估体系。
第十六条 技术支持
组建跨领域技术专家组,为合作伙伴提供环保设备升级、节能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建立技术共享平台,推广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先进技术模式,对技术改造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补贴或资源对接支持。
第十七条 加强人权和环境管理
合作伙伴需明确责任部门与专职人员,中小型企业可设立兼职岗位但需确保专人负责。建立 “月度自查 + 年度审计” 机制,自查结果需向本公司备案;年度审计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报告作为合作评估的重要依据。鼓励合作伙伴参与 ISO26000 社会责任指南、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 商业道德规范
合作伙伴应恪守商业道德,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需保证过程公平透明;不得泄露合作过程中获取的本公司商业秘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本公司品牌资源。若发生商业道德违规,将永久终止合作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供应链协同发展
鼓励合作伙伴与上下游企业建立责任协同机制,共同推动供应链可持续发展。对于在供应链责任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合作伙伴,本公司将通过订单倾斜、品牌联合推广等方式给予激励,形成良性竞争氛围。
第二十条 信息披露要求
合作伙伴应按要求披露社会责任与环境绩效信息,大型合作伙伴需每年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小型合作伙伴可提交简版绩效报告。信息披露内容应真实准确,本公司将对披露质量进行评估并提供改进建议。
第七章 产品与知识产权管理
第二十一条 原材料及产品质量管控
合作伙伴需建立完善的原材料、中间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查机制,定期对采购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材料以及最终产品进行检查,严厉杜绝假冒伪劣行为。配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和必要的检测设备,检测标准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每批产品需附带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记录至少保存 2 年。如发现假冒伪劣情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并向本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召回、销毁等措施,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保护
在开发和采购零部件过程中,合作伙伴必须建立知识产权审查流程,确保自身业务活动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在与第三方合作或进行技术引进时,需对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核查,签订明确的知识产权协议。如涉及自主研发,应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若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合作伙伴应积极处理,并承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公司有权对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重大知识产权风险的合作伙伴,将采取暂停合作、终止合作等措施。
第八章 ESG 因素在交易决策中的应用
第二十三条 交易决策依据
本公司建立 ESG 绩效分级体系,将合作伙伴划分为 A(优秀)、B(合格)、C(待改进)、D(不合格)四个等级。在合作准入环节,优先选择 A、B 级合作伙伴;合同续签时,对连续两年获评 A 级的给予最长 3 年的续约期,对 C 级实施限期整改,D 级直接淘汰。
第二十四条 信息收集与评估
构建多维度信息收集网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环保部门公开数据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结合现场检查、第三方评估等内部渠道形成综合评价。评估指标涵盖环境绩效(40%)、社会绩效(40%)、治理水平(20%),评估结果每年更新并向合作伙伴反馈。
第九章 监督与改进
第二十五条 监督检查
本公司采用 “飞行检查 + 交叉互查” 模式强化监督力度:飞行检查由风控部门牵头,不提前通知直奔现场;交叉互查则组织优秀合作伙伴代表开展互评,促进经验交流。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形成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
第二十六条 纠正与改进
对于违规行为,实施 “整改 - 验收 - 复核” 的闭环管理:合作伙伴需在收到整改通知后 10 日内提交详细方案,整改完成后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将进入 3 个月观察期,期间增加检查频次;验收不合格的,启动合作限制措施。鼓励合作伙伴建立内部纠错机制,对主动发现并整改的问题可酌情减轻处罚。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准则的修订
本准则每两年修订一次,修订过程将征求核心合作伙伴意见。若遇法律法规重大调整或行业重大变革,将启动临时修订程序,修订后的版本通过官网、邮件等渠道同步至所有合作伙伴。
第二十八条 解释权
本准则的具体条款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合作伙伴对条款理解有异议的,可向本公司责任管理部门申请答疑。
第二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原相关规定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